【全体零售户必读】国家局新规,禁止销售“天价烟”!否则会重罚
发布时间:2017年02月22日 作者:西凤酒商城 查看次数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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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则“数千元一条天价香烟重回北京柜台......”的消息刷爆了行业内外,也引起了国家局的高度重视。2月16日,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通知:“要求行业各单位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宣传引导,强化市场监管,扩点增量稳价,合理货源投放,防止‘天价烟’问题反弹。”
通知强调,要加强市场监管,坚决查处违规行为。其中,针对零售户环节的规定不仅明确,而且非常严格。
针对工业企业
1.卷烟工业企业不得人为炒作卷烟零售价格,卷烟零售价格一律不得超过1000元/200支,未经国家局核准价格的卷烟产品不得以任何名义进入流通领域。
2.对发现卷烟工业企业人为炒作卷烟零售价格的,立即停止相关卷烟牌号规格生产并勒令其退出市场。
针对商业企业
对发现烟草商业企业所属自营店有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/200支的卷烟牌号规格,一律取消该商业企业对该卷烟牌号规格的经营权。
针对零售商户
1.对发现社会零售商户有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/200支的销售行为,立即停止相关卷烟牌号规格供货。
2.对于销售标有“免税”和“专供出口”字样卷烟的零售商户,按照《烟草专卖法》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由此可见,以后我们广大零售户朋友在经营高端卷烟的过程中,一定要注意几个问题:
一是要明码标价。
二是要按照建议零售价进行销售,每条卷烟的销售价格绝不能超过1000元。
三是不能销售本地烟草公司配给以外的卷烟产品,假烟、非渠道烟、走私烟等等,一经发现,会被严肃处理。
最最重要的一点,广大零售户朋友一定要记牢:有了这个通知,市场清查风暴马上就要来了,切记要按规矩办事,诚实守信,踏踏实实做生意方为上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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